Diet A to Z --- 膳食養生密碼

You Are What You Eat 大家都耳熟能詳, 令人驚訝的是人們總是吃錯食物,
日積月累, 不知不覺之間就吃出毛病來了.
怎麼吃才正確令您關切嗎? 沒關係, 來, 讓 Diet A to Z 和您一起分享膳食養生的秘密 !

2011年7月12日 星期二

醫療糾紛---服用肌肉鬆弛劑致死

新北市1家醫院李姓醫師開藥給陳姓病患,未明確告知副作用,病患因服藥過敏不適,住院後不治,醫師遭病患家屬提告過失致死。板檢日前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李姓醫師起訴。

板橋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指出,52歲陳姓女病患因下背、膝蓋疼痛,在民國95年12月間定期接受新北市1家醫院神經內科李姓醫師診療。

陳女看診時曾告知服用肌肉鬆弛劑等藥物仍難止痛,李醫師遂在95、96年間陸續開藥給陳女服用,但未告知陳女藥的副作用。

起訴書指出,陳女在96年1月初因噁心嘔吐、發燒等症狀掛急診,數天後看診時向李姓醫師告知此情形,李姓醫師仍開相同藥物給陳女。

陳女因服藥過敏日漸惡化,出現心律不整、皮膚出現紅疹等徵狀,1月中旬赴別家醫院掛急診,2天後被轉診到台北1家醫院住院治療,2個月後因藥物不良反應死亡。

檢方偵查期間,調閱陳女住院醫院的診斷證明書,確認陳女是因服用這種藥物,產生不良反應致死。

李姓醫師接受偵訊時,坦承未告知陳女服用這種藥物可能出現的過敏反應及致死風險,但否認有過失。

檢方認為,依一般醫療常規,醫師在開藥時,須告知用藥的利弊,李姓醫師既未充分告知陳女,也輕忽陳女出現過敏反應,仍持續開藥,涉醫療用藥疏失;另審酌李姓醫師始終否認犯行,也未與家屬達成和解,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李姓醫師提起公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12/5/2uxy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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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5日 星期二

急診醫療糾紛---醫師告醫師

婦產科名醫張少萌,不滿父親胸痛赴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急診時,遭急診醫師林文允誤診死亡,直到他「自力救濟」提出大批醫學文獻資料,才讓檢方將林起訴。台北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林文允判刑一年四月,減刑為八月。

這件「醫師告醫師」的醫療糾紛當事人張少萌,是「張少萌婦產科」負責人,頗具知名度。多年前,張少萌替某陳姓員警女友診療,發生醫療糾紛,他為證明自己沒有錯,發憤自修六法全書,對醫療糾紛及相關法律責任問題,有獨到見解。

本案當初發生後,檢方無法判定林文允是否涉及過失,將林不起訴。張少萌向高檢署聲請再議,並提供了大批醫學文獻資料,才讓檢察官起訴林文允。

張少萌之父張獻璋,在九十五年五月五日,因胸部劇痛、冒冷汗、肩部酸痛及暈眩等症狀,前往仁愛院區急診。

判決指出,急診醫師林文允對因胸痛入院急診的病患,應經常迴診以注意觀察病情變化,但他在下午四時廿分,對張獻璋進行生命徵象檢查後,到晚上七時四十分張獻璋發生抽搐、意識昏迷前,都未主動迴診張獻璋,也未查看護理紀錄,及會診心臟內科醫師,至當晚十一時廿六分,張獻璋因心肌梗塞死亡,顯然延誤病情。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05/4/2uh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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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插管併發敗血症

國泰醫院外科醫師陳德芳為張姓癌症病患進行切除、插管手術後,未注意細菌感染等併發症;值班醫師楊佳穎更換導管時,又不慎插破張的頸部血管,導致張引發敗血症死亡,台北地院認定兩名醫師該為這件醫療糾紛負責,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陳判刑五月、楊六月,都可易科罰金。本案較特殊的是,民事賠償早於刑案判決,一審判陳、楊兩名醫師,得和國泰醫院連帶賠償張姓病患妻女共三百零四萬多元。   判決書指出,九十五年十月,張姓男子到國泰醫院由陳德芳醫師進行十二指腸切除手術。張術後出現腹部引流管膽汁滲漏、白血球上升及細菌感染等,陳於是再對張施行右側頸部中央靜脈導管置放術。

術後數日,張的插管處發炎,值班醫師楊佳穎將原先的導管拔除,用新導管在張的左頸中央靜脈部位插管,因楊誤判就多次插拔導管,以致插破血管,張姓病患因術後併發感染敗血症,導致器官衰竭死亡。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05/4/2uh2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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