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銀行比照網路銀行,損失由銀行承擔
智慧型手機愈來愈普及,金管會提醒民眾,使用行動銀行理財,比照網路銀行,若出現財產損失,銀行必須主動舉證本身沒有疏失,否則銀行必須負擔客戶的財物損失。
不少金融機構都推出網路銀行、行動銀行業務,民眾可以隨時隨地查詢帳務紀錄、轉帳、繳費,以及證券下單。
金管會表示,行動銀行比照網路銀行,根據「個人網路銀行業務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如果有駭客入侵銀行的電腦、設備,導致客戶發生損害,這些損失,將由銀行負擔。
金管會提醒民眾,使用行動銀行交易前,可先安裝防毒軟體,並設定一組不易被猜解的密碼;在不需要使用藍芽功能時,應把藍芽功能關閉,另外,也避免安裝來源不明的軟體,導致個人資料被竊取。
其次,在設定無線網路基地台時,消費者記得更改預設的密碼和使用者名稱,開啟加密功能;同時,在使用無線網路名稱和廣播網路名稱(SSID)時,應避免其他人的無線網路和自己的網路連結,進一步截取傳輸資料。
金管會還表示,客戶在使用公用的無線網際網路前,應關閉「檔案分享功能」,並停用「電腦對電腦傳輸軟體」,而且,不要透過公用網路傳送比較機密的資料。
全文網址: 行動銀行被駭 客戶損失由銀行負擔 | 金融要聞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6964780.shtml#ixzz1pGveCF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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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網路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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