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豹油」誇大療效,購買者淪為幫凶
記者周貝蘿/嘉義報導
海豹為保育類野生動物,其海豹油製品膠囊也曾風靡一時,標榜能達到減肥塑身效果或增強男性雄風,除廣告誇大不實,也無醫學根據,據野生動物保育法26條野生動物輸出入禁止,及貿易法第11條基於文化、生態保護、、等等,禁止野生動物其產製品輸入或輸出,民眾若是需要攝取不飽和脂肪酸Omega3、DHA、EPA,都可從亞麻籽、胡桃、毛豆或小麥胚芽中獲得。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社主任陳玉敏表示,立法院於今年1月8日三讀通過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修正案,讓台灣繼歐盟、美國…後,成為亞洲第一個立法禁止海洋哺乳類活體及產製品進出口的國家,此法案公佈實施後,非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該產製品不得輸入或輸出,市面上現存海豹油製品,廠商必須全部下架,若要持續販售庫存品,需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產品也要有農委會林務局的核准證號,經同意後才能販售。
陳玉敏主任再次呼籲,海豹捕殺過程殘忍及血腥,因現代人講求健康,而落入不肖廠商誇大而不實的廣告,宣稱有其「療效」,讓購買者也成了間接的劊子手,海豹油脂中含有汞與多氯聯苯(PCB),長期服用對人體腦部、神經和器官都會造成傷害,希望能停止了需求和供應,就不會再有殘酷血腥的殺害。
標籤: 海豹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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