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乳癌用藥多一項治療選擇
早期乳癌用藥多了一項選擇,健保局九月起,開放使用傳統藥物「泰莫西芬」治療的乳癌患者,即便未滿規定的五年,也可以轉換使用「芳香環(酉每)抑制劑」,因為研究報告顯示,患者使用「芳香環(酉每)抑制劑」,復發率與死亡率有顯著下降。(陳奕華報導)
健保局表示,目前臨床上Tamoxifen及Letrozole二種藥品皆可單獨使用作為乳癌手術後輔助治療的第一線用藥,自今年9月1日起,只要病患使用Tamoxifen未滿5年,將可選擇改用Letrozole。
健保局表示,對於停經後且荷爾蒙接受體呈陽性,有淋巴結轉移的早期乳癌病人,除了可使用傳統治療藥物Tamoxifen作為外科手術切除後的輔助治療外,健保局自2009年11月1日起,也開放Letrozole藥品用於手術後的輔助治療。
健保局說明,雌激素(Estrogen)是女性體內主要的性荷爾蒙,可以刺激生殖相關器官的生長與成熟。雌激素受體(Estrogen Receptor;ER)是分布在細胞上的受體,主要存在於乳房、子宮內膜的細胞中,當雌激素與ER結合後,會引發細胞的分裂、增生。ER呈陽性之乳癌細胞也有雌激素受體的存在,若能阻斷雌激素對癌細胞的刺激,將有可能抑制癌細胞的生長,進而達到腫瘤縮小、停止生長的目標。
健保局指出,Tamoxifen是與雌激素結構類似的藥品,它也可以與乳癌細胞上的ER結合,進而阻止雌激素與ER結合,達到抑制腫瘤細胞生長的作用。Letrozole則是一種芳香環轉化酵素抑制劑(aromatase inhibitor; 簡稱AI),它可以讓身體製造雌激素的能力停擺,而阻斷雌激素對癌細胞的刺激。
由於目前臨床上Tamoxifen及Letrozole二種藥品皆可單獨使用作為手術後輔助治療的第一線用藥,且單獨使用期限皆不得超過5年。為了保障病患治療選擇權益,健保局同意自今年9月1日起,已經使用Tamoxifen藥品治療,但未滿5年者,可以轉換使用Letrozole藥品,以保障病患治療選擇權益,然而二種藥品使用期限合計仍不得超過5年。
健保局施如亮科長說明,因為這兩個用藥是輔助療法,而且用藥5年後已沒有再使用的必要,所以才有上述5年的規定。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06/135/2alv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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