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現代社會的「過勞死」危機!
台大社工系助理教授 王雲東
日前台北縣醒吾技術學院觀光系一名43歲的楊姓助理教授,被學生發現因為過勞猝死在學校的研究室裡。由於楊教授平日並無宿疾,但最近確實因學業(正在美國攻讀第二個博士)、家庭(妻子摔斷腿、目前正在美國休養)與事業(學校的教學與研究工作)等因素而往返奔波於台美之間;因此學校教官推測:可能是因為最近過於忙碌奔波,而造成楊教授身體上出了一些問題且不自知,因而造成不幸。而這個不幸對於楊教授在美國的妻子和3個小孩來說,將是更沉重的打擊與負荷。
事實上,根據勞委會的統計顯示,國內每年判定為過勞死(Karoshi)的勞工人數大約都持續有20~30人,特別是在工作壓力較大的職業領域工作的人(例如:教授、法官、警員、科技新貴等),過勞死的危機較諸其他職業的人會來得更高。至於過勞死的定義,主要是指因工作過勞所導致的猝死。而其實際的死因,大多會表現在「急性循環系統疾病」,包括:腦血管疾病及心臟疾病的急性發作兩大類;例如:一般統稱中風的腦溢血、腦血栓、腦栓塞、腦梗塞、蜘蛛膜下出血,及心臟性猝死、心肌梗塞、心臟衰竭、主動脈剝離等心臟疾病。至於「過勞」的定義,根據去年一月新修訂的「職業引起急性循環系統疾病診斷認定基準」,是把觀察是否過勞的時間,放寬到死亡前的2~6個月,也就是說較諸原本的「死亡前連續工作24小時,或是死亡前一周每天工作超過16小時以上」的過勞死定義,作了一定程度的放寬;而這樣的放寬,其實是較為符合過勞死的基本概念與成因———疲勞及壓力。例如:有些高階主管的工時不見得會很長,但因壓力太大,也有可能造成過勞死,因此不能單用短時間內的連續工時來作為是否「過勞」的唯一標準。
此外,「過勞死」的發生其實是一連續的過程,而其中介階段即是「慢性疲勞」。因此如果自己感覺常有類似感冒的症狀,例如:頭痛、喉嚨痛,輕微發燒、肌肉痠痛、失眠,雖然睡醒了但還是覺得很累,活動力減少50%以上等,且持續超過半年以上,就要小心可能是罹患了「慢性疲勞症候群」。雖然「慢性疲勞」不一定會導致「過勞死」,但是一旦得了慢性疲勞症候群,「過勞死」的風險與發生機率就會大大增加。而根據統計,台灣有六大「慢性疲勞症候群」的好發族群,包括:20到50歲的女性白領階級、職業駕駛、重體力工作的勞工、輪班而且工時長的工作人員、精密作業員、以及身處高危害工作環境的工作人員,都是好發慢性疲勞症候群的高危險族群。
「過勞死」與「慢性疲勞症候群」其實都是現代社會持續的緊張、壓力、不斷追求卓越進步、與工作過量等因素下的產物,而其發生率不斷上升也是全世界共同的趨勢。例如:日本去年因為工作過度而重病或死亡的人數創下歷史新高紀錄,達三百三十名,比去年增加了百分之十二點二。而全美國至少也有100萬人患有「慢性疲勞症候群」,且人數還在持續增加之中。因此我們建議每一位在職場的工作者,都能了解到客觀環境的限制,同時多關心自己一些,多找時間去戶外走走(至少抽空散個步或靜坐休息一下),遠離辦公室去運動或和朋友聊天等都是很好的紓解壓力的作法。
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SS/095/SS-C-095-119.htm
〈本文曾刊載於台灣時報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二版「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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