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有效日期」怎麼訂?
食品有效日期雖是政府要求強制標示,但訂定有效日期卻是食品製造商,專家表示,食品出廠前,業者須依其製程、產品特性不同,找出劣變因子,並透過微生物學分析、感官品評、物理或化學分析等品質評估指標,經一連串科學步驟才能推估出有效日期,讓消費者安心食用。台灣大學農業化學系教授蘇南維指,決定食品有效日期第一件事就是找出劣變因子,包括氧化、光照或微生物等,如氧化經常是沙拉油劣變的重要因子;接著依食品成分、製程特性及保存環境與時間變化等,透過微生物學分析、感官品評等指標,來決定有效日期。蘇舉例,便當餐盒常標示「隔餐勿食」,原因是便當溫度很適合金黃色葡萄球菌、仙人掌桿菌等微生物孳生,若放置時間過長,吃下肚恐上吐下瀉,隔餐勿食就是有效日期的概念。衛福部食藥署對有效日期訂有指引供業者參考,除上述科學方法,蘇南維說,業者也可依市售同類型食品保存期限為依據,如糖果有效日期大多訂出廠後一年,食品製造商也可參考訂定。蘇強調,食品劣變過程是緩慢進行,不會一過有效日期就馬上腐敗,廠商訂有效日期代表對期限內的食用安全負責,但有效日期訂太短恐浪費食物,訂太長恐禍延消費者,需拿捏得當。(蔡明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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