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品亂標有效期限,食品安全亮紅燈
工商時報【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國內食品安全頻亮紅燈,監察院昨(22)日公布調查發現,現行食管法未強制規定蛋品標示,導致市售生鮮雞蛋和鴨蛋無法研判有效期限,CAS蛋品雖有標示,但保存期限是業者「自行評估」,農委會還發現將製造日期標示為尚未來臨的「未來蛋」,要求政府對蛋品嚴格把關。
對此,農委會將與認證單位,就原料蛋來源、畜牧場及有效日期標示部分,檢討相關機制及規定,加強查核把關,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監察院昨天審查通過監委李炳南、程仁宏的調查報告,發現國內生鮮蛋品多屬散裝食品,批發商將一簍簍的蛋,交由店家論斤秤兩的販售給消費者,由於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並未規定須強制標示有效日期,讓民眾無從辨識所買的蛋是否新鮮。
CAS蛋品雖規定應該標示有效日期,但農委會過去前往CAS蛋品公司稽查時,就曾發現業者包裝區、作業線上的蛋品,標示製造日期根本尚未來臨。而其他超市等店家販售的非CAS包裝蛋品,更是無從把關。
此外,監委也證實,國內確有CAS蛋商購買未通過CAS認證蛋雞場蛋品情況,消費者誤以為CAS蛋品原料蛋全來自「CAS驗證畜牧場」,事實上卻非如此,影響民眾消費權益。
目前市面上很多標示具有各類養生功能的蛋品,也未經合格認證。監委指出,「食品標章」常為消費者選擇購買的參考依據,有標章的蛋品,產地、來源、製造或處理過程照理說應已符合國家標準,品質也具有保障。
但事實上,坊間蛋品標章種類甚多,卻僅極少數是由政府推動,而且散布於各機關,消費者可能受誇大不實標章的誤導,用較高價格買到的蛋品,未必具有較佳品質。
監察院要求農委會,對於CAS驗證蛋品使用的原料蛋來源應加強把關,行政院也應整合衛生署、農委會及相關部會,推動各類關於蛋品標章的正確資訊,避免消費者被誤導,並建立生鮮蛋品及CAS蛋品有效日期標示的把關機制。
此外,國內日前也發生CAS及GMP乳品業者以逾期發霉而轉作牲畜飼料奶粉,製成飲品在早餐店或校園內販賣機銷售,監察院昨天公布調查,發現衛生機關對於校園內自動販賣機的飲品,僅從源頭管理,卻未進行例行性或專案性查核或檢驗,以致出現漏洞,要求相關單位務必要確保民眾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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