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病相關/「AED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如何使用
「AED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如何使用
AED簡稱自動體外電擊去顫器 2種情況需給予電擊
台北榮總急診部主治醫師、同時是台灣急診醫學會副秘書長及台北市消防局緊急醫療指導醫師的廖婉如表示,「AED」是「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的縮寫,又稱「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或簡稱「自動體外電擊去顫器」,其主要是針對到院前無脈搏者所進行的醫療急救,透過電擊方式希望恢復患者的正常心跳及脈搏,一般只有在「心室纖維顫動(Ventricular fibrillation,VF)」及「心室頻脈(Ventricular tachycardia,VT)」這兩種情況發生時,AED才會真正給予電擊。
自動判讀心臟要不要電擊 助人死裡逃生
廖婉如說,無論是VF的心臟不規則亂抖或是VT心跳過速,兩者都是心臟仍有在動,只是無法正常收縮打出血而已,這時若能立刻使用AED電擊,透過電流刺激心臟跳動,心臟就有機會恢復正常的心跳脈搏,並讓心臟血液順利打至全身,否則大腦缺乏血液供應、缺氧太久會受損,即便後來順利搶救回來,也可能變成植物人。
AED雖然被稱為「傻瓜電擊器」,實際上卻很聰明,它只會針對心室纖維顫動及心室頻脈的人做出電擊。一旦患者的心跳已完全停止、心電圖呈現水平一直線「心搏停止」(Asystole),或患者本身因為其他因素,例如血液太酸、鉀離子過高或過低、心包膜填塞、氣胸、一些藥物中毒如毛地黃等而失去脈搏(PEA),可是在心律監視器上仍然呈現有電氣活動或有心臟收縮的狀態,這時AED在自動偵測後,都不會給予任何電擊急救建議。
因為機器會自動分辨,所以不必害怕「萬一他還活著,我電他會不會把他電暈?」如果AED判讀心臟根本還在正常跳動,是不會建議電擊的,所以,使用AED不必擔心會對正常人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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