巿售貢丸,三分之一違法檢出禁藥
〔中央社〕衛生機關抽驗市售肉品,24件貢丸有8件檢出禁藥,執法人員懷疑豬肉及其飼料來源有問題,已展開約談調查。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中區管理中心副主任周秀冠今天指出,24件貢丸來自9縣市,結果南投縣、金門縣、花蓮縣、雲林縣、新竹縣的5件貢丸檢出禁藥氯黴素。
另在花蓮縣、新竹市、彰化縣也各有1件貢丸分別檢出氟甲磺氯黴素、芐青黴素、普羅卡因芐青黴素,違反衛生署「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的不得檢出規定。
周秀冠說,氯黴素可抑菌,早年廣泛用於肉類及水產品,由於有致癌疑慮,台灣禁用多年,氟甲磺氯黴素等異構氯黴素則有使用限制。養豬或飼料業者濫用抗生素,衛生署今年用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LC-MS-MS)檢驗,不合格貢丸現形。
衛生機關也在台東縣1件烏骨雞檢出禁藥「硝基(口夫)喃」代謝物,這是可能致癌物質。也在澎湖縣、台東縣的雞蛋中檢出氟甲磺氯黴素、乃卡巴精,這兩種藥物均不得用於蛋雞,也不得在雞蛋檢出。
林口長庚醫院毒物科主任林杰樑表示,氯黴素對人體可能會導致再生不良性貧血、血癌的疑慮,曾有體質特異性的患者,使用眼藥水中的少量氯黴素,引起骨再生不良性貧血,有的後來變成血癌。
林杰樑說,至於硝基(口夫)喃具有致癌、基因突變的疑慮,乃卡巴精具有腎毒性、使腎小管沉澱結晶,禽畜業濫用抗生素、動物藥,衛生和農政機構應加強管理。
<< 首頁